自113年1月1日起不得使用苯乙烯等3種合成香料物質

衛生福利部-自113年1月1日起不得使用苯乙烯等3種合成香料物質

發文日期:中華民國111年03月07日

發文字號:國健社字第1111300483號

來文主旨:有本部110年6月23日修正時頻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,自113年1月1日起不得使用苯乙烯等3種合成香料物質。相關檔案