包裝食品營養宣稱應遵行事項修正草案

衛生福利部-包裝食品營養宣稱應遵行事項修正草案

發文字號:衛授食字第1121301203號

主旨:「包裝食品營養宣稱應遵行事項」修正草案,業經本部於中華民國112年8月17日以衛授食字第1121301201號公告第二次預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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