主旨:本部114年5月26日衛部醫字第1141661105號公告預告訂定「營養師以通訊方式執行業務辦法」草案(如附件)一案,請查照轉知。
說明:
一、案內公告事項另詳載於本部網站(網址:https://www.mohw.gov.tw/)「公告訊息」、「法令規章」之衛生福利法規檢索系統網頁及全國法規資料庫網站(網址:https://law.moj.gov.tw/)法規草案項下網頁。
二、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,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次日起6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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