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會後分享】「食品特定成分可敘述之生理功能例句申請流程」說明會

為因應107年度衛福部食藥署「建構完整食品標示管理體系」計畫,台灣優良食品發展協會邀請本學會參加「食品特定成分可敘述之生理功能例句申請流程」說明會,說明申請營養宣稱的流程。會議訊息 時間:107年11月28日(三),下午2時地點: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藥粧大樓B201會議室主席: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食品組 魏副組長 任廷議程:見附檔本會邀請周建國食品顧問專家代表學會出席,以下為周老師所撰寫的會後分享主要內容:1. 申請營養宣稱的前提是不可涉及醫療效能,此部分屬於藥品範圍。2. 國內可參考的宣稱:https://reurl.cc/l9jEl3. 申請建議書要包含項目甲、 申請建議書,提供廠商或公學會機能資訊,欲申請之食品特定成分(以一種成分為限)中英文名稱及建議詞句。乙、 食品特定成分之安全評估報告文獻摘要表。丙、 食品特定成分之生理功能相關研究報告文獻資料摘要表。丁、 國外官方公布之食品特定成分生理功能宣稱資料摘要表。戊、 食品特定成分定量分析方法摘要表。4. 將來申請流程會列在衛福部食藥署網站,會請三個專家學者審查(十天),若有一人不同意,會再找另一位共同審查,若需要補件,有十四個工作天。討論相關訊息:1. 文獻若是英文不需整篇翻譯成中文,只有摘要與特定要宣稱的部分需翻譯。2. 建議應針對食品原物料提供定量分析之方法。3. 衛福部說明開放申請,目的是開放過去不能標示或宣稱的部分。4. 有效功效劑量需要標示作參考。5. 一家廠商申請核准的宣稱,其他廠商只要成分相同,一樣可以使用。個人看法:1. 參考國外已經可以使用的相關宣稱是最簡單的途徑。2. 猜測食品原料商應該最想申請,用以推展他們的產品。3. 除非是和各個廠商有很大的關聯性,應該不太會有公司申請。4. 過去已經開過兩次會議,今天是第三次,還是應該注意其發展性。5. 因為申請是免費的,若被拒絕,重新調整再申請,也沒有什麼負擔。